数媒游戏与交互设计(普通组)作品评审标准(修订版)

 

否决指标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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指标说明

选题

 

作品选题存在较严重的思想性、科学性问题,违反宪法,不符合大赛公布的选题内容。

内容

 

作品内容使用的素材、资料和数据有涉嫌虚假伪造行为,经核实确认。

版权

 

参赛作品存在违反法律法规的知识产权等侵权行为。

一级指标

二级指标

指标说明

作品规范

20%

作品选题

在大赛公布的主题范围内有独特的视角。

作品立意

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。

字音规范

文字书写和发音符合国家相关规范。文字和音频素材使用需注释来源。

文档资料

参赛资料提交的完整度,命名及格式规范,资料来源的合理性、符合相关版权法规。

作品内容

50%

创新

作品设计构思、方案实施、艺术表现等有一定的创意和创新。

原创

作品整体的原创度(图片、影音视频的非原创素材的使用比例<=20%

风格

作品诠释主题的角度和艺术手法合理,艺术表现形式具备美感。

技术

合理并熟练运用自身专业应掌握的计算机技术,鼓励学习探索运用计算机相关新技术。

完整度

作品的完整性。

作品展示

20%

现场陈述

现场汇报思路清晰,语言简洁流畅,团队举止端庄大方。

团队协作

团队分工合理,能够充分体现各组员的专业优势和协作精神。

答辩

现场回答评委提问情况。

价值前景

10%

社会价值

作品能体现相应的社会价值,弘扬和传承中华优秀民族文化。

应用价值

作品具有相关行业领域的应用价值,具有潜在的经济效益。

总计100%

 

 

 

2020 4C 数媒类作品参赛类别说明(修订版)

数媒类别

二级类别

类别说明

数媒

静态设计

平面设计

内容包括服饰、手工艺、手工艺品、海报招贴设计、书籍装帧、包装设计等利用平面视觉传达设计的展示作品。

环境设计

内容包括空间形象设计、建筑设计、室内设计、展示设计、园林景观设计、公共设施小品(景观雕塑、街道设施等)设计等环境艺术设计相关作品。

产品设计

内容包括传统工业和现代科技产品设计,即有关生活、生产、运输、交通、办公、家电、医疗、体育、服饰等工具或生产设备等领域产品设计作品。

数媒

动漫与短片

微电影

借助电影拍摄手法创作的微电影视频短片,反映一定故事情节和剧本创作。

数字短片

利用数字化设备拍摄的各类短片,反映不同主题和内容。

纪录片

利用数字化设备和纪实的手法拍摄的反映人文、历史、景观和文化的短片。

动画

利用计算机创作的二维、三维动画,包含动画角色设计、动画场景设计、动画动作设计、动画声音和动画特效等内容。

新媒体漫画

利用数字化设备、传统手绘漫画创作和表现手法,创作的静态、动态和交互的数字漫画作品。

数媒游戏与交互设计

游戏设计

内容包括游戏角色设计、场景设计、动作设计、关卡设计、交互设计,能体现反映主题,具有一定完整度的游戏作品。

交互媒体设计

利用各种数字交互技术、人机交互技术,利用计算机输入输出设备、语音、图像、体感等各种手段跟作品实现动态交互。需体现一定的交互性与互动性,不能仅为静态版式设计 。

虚拟现实 VR 与增强现实 AR

利用VRARMRXRAI等各种虚拟交互技术创作的围绕主题的作品。作品具有较强的视效沉浸感、用户体验感和作品交互性。